目前,学校绝大部分资金是由省财政厅支付局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款项付给收款单位或个人,支付范围涵盖学校事业财务所有业务类型。按预算口径及费用性质主要可分为:
① 学校在部门预算申报中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人员工资及津贴、社会保险、离退休经费、住房补贴、学生奖助学金、各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发展性项目支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等内涵建设)、基本建设支出、还本付息支出等等。
②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通过国库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如中地共建专项、学科专业及重点实验室等内涵建设专项、纵向科研项目等等。